上海市锅炉排放新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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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锅炉排放标准的最新规定是DB31\/387-2018,该标准自2018年6月7日起实施。
这个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上海市范围内锅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确保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它适用于在用锅炉和新建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并涵盖了多种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这些排放限值不仅考虑了不同燃料类型锅炉的排放特性,还针对不同时间段和不同使用条件进行了细致的规定。例如,在用锅炉在执行过程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在此期间,所有在用锅炉需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第二阶段则是从2020年10月1日起,所有在用锅炉(生物质燃料锅炉除外)需执行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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